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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0 月 2026 · TAMA 洞察

印度尼西亚为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颁发海事劳工证书的框架

2018 年海上运输总局关于签发海事劳工证书程序的第 HK.103/3/13/DJPL-18 号条例(条例 HK.103/3/13/DJPL-18)规定了为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签发海事劳工证书(MLC 证书)的程序。 …

印度尼西亚为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颁发海事劳工证书的框架

海运总局 2018 年第 HK.103/3/13/DJPL-18 号条例,关于颁发海事劳工证书的程序(条例 HK.103/3/13/DJPL-18)规定了签发海事劳工证书的程序(MLC 证书)适用于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该法规履行了印度尼西亚根据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所承担的义务(MLC 2006),经 2016 年第 15 号法律批准,并构成 2008 年第 17 号航运法律更广泛监管框架的一部分。

HK.103/3/13/DJPL-18 法规规定了需要进行 MLC 认证的船舶、所需的 MLC 文件、申请和检查程序、临时 MLC 认证以及 MLC 证书的有效性。它还规定港口国管制官员对外国船舶进行检查(PSCOs)在印度尼西亚。该法规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制定并仍然有效。

1. 法律依据和监管目的

印度尼西亚通过 2016 年第 15 号法律批准了 MLC 2006。批准后,制定了 HK.103/3/13/DJPL-18 条例,为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实施 MLC 2006 提供技术程序。

该法规除其他外,以 2008 年第 17 号航运法、2016 年关于批准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的第 15 号法、2000 年关于海员的第 7 号政府法规、2002 年关于航运的第 51 号政府法规以及经 2010 年第 22 号政府法规修订的关于水运的 2010 年第 20 号政府法规为基础。 2011年。

在此背景下,HK.103/3/13/DJPL-18 条例提供了通过颁发 MLC 证书和相关海事劳工合规声明来证明遵守 MLC 2006 的技术框架。

2. 需进行 MLC 认证的船舶

HK.103/3/13/DJPL-18 条例适用于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 500GT以上 为法人或个人所有、用于商业活动、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因此,该法规适用于符合这些标准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商船,并要求遵守适用的 MLC 认证程序。

某些类别的船舶不属于该法规的范围。其中包括国家船舶和军舰、渔船和传统建造的船舶。

因此,HK.103/3/13/DJPL-18条例下的MLC认证框架主要针对从事国际航行的500总吨或以上、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商船。

3. 海事劳工证书及证明文件

通过 MLC 证书以及相关的海事劳工合规声明文件证明符合 HK.103/3/13/DJPL-18 条例下的 MLC 2006。

该框架由《海事劳工合规宣言》第一部分(DMLC 第一部分),海事劳工合规声明第二部分(DMLC 第二部分) 和 MLC 证书。 DMLC 第 I 部分由海运总监签发,而 DMLC 第 II 部分由船东准备。 MLC 证书由海运总监颁发。

DMLC 第 I 部分规定了与 MLC 2006 有关的适用国家要求,而 DMLC 第 II 部分则描述了船东为确保持续遵守这些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MLC证书作为相关船舶已满足MLC 2006及其修正案的适用要求的证明。

MLC 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但须遵守适用的检查、认可和持续合规要求。

四、申请及检验要求

MLC证书的签发需要船东提交申请以及所需的行政和技术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船舶计量证书、国籍证书、相关安全证书、船级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批准的总安排和DMLC第II部分等。对于之前以另一船旗注册的船舶,还需要适用的之前的 MLC 证书。

对于临时 MLC 证书,适用的文件有所不同,因为船东需要提供公司有关遵守 MLC 要求的程序,而不是 DMLC 第 II 部分。

认证过程还涉及授权船舶安全检查官员的船上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评估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是否符合适用的海事劳工公约要求。

检查范围包括最低年龄、体检证明、海员资格、海员雇佣协议、招募和安置、工作和休息时间、配员水平、住宿、船上娱乐设施、食品和餐饮、健康保护和事故预防、医疗保健、船上投诉程序、工资支付和财务安全要求等事项。

总干事审查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文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可以退回申请人补全,然后重新提交。一旦满足适用的管理和检查要求,即可发布相关的 MLC 文件。

5. 临时海事劳工证

HK.103/3/13/DJPL-18 条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颁发临时 MLC 证书。新建船舶、更换国旗的船舶或所有权变更的船舶可以签发临时证书。

临时 MLC 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且不能延期。在此期间,船东应完成颁发完整 MLC 证书所需的要求。

临时 MLC 证书的颁发须符合特定条件。船舶必须经过检查,船东必须有符合 MLC 要求的程序,船长必须熟悉适用的 MLC 要求并负责其实施,并且相关信息必须已提交给总干事以准备 DMLC 第 I 部分。

因此,临时认证机制适用于在完成 MLC 全面认证要求的同时处于特定过渡情况的船舶。

6. 已经在没有 MLC 证书的情况下运营的印度尼西亚船舶

HK.103/3/13/DJPL-18 条例还针对已在运营但尚未获得 MLC 证书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

对于此类船舶,总干事可颁发临时 MLC 证书。这为现有印尼国旗船舶通过临时认证进入 MLC 认证框架提供了一种机制。

临时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且不能延期。因此,船东必须在适用期限内完成完整 MLC 证书的要求。

7. MLC 证书的有效性、取消和撤销

MLC 证书在五年期内必须遵守持续有效性要求。在 HK.103/3/13/DJPL-18 规定的情况下,证书可能会失效,包括有效期届满、未能完成所需的签注、国旗变更、船舶沉没或证书中包含的信息发生变化。

该法规还规定,如果船舶不再符合适用的 MLC 要求且未实施所需的纠正措施,则船舶将被取消或撤销。

如果支持证书的文件中包含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非法获得证书,也可能会被取消或撤销。

因此,遵守 MLC 框架并不限于证书的初始颁发。船东和运营商应确保支持 MLC 证书的条件和信息在整个有效期内保持准确和合规。

8. 港口国对外国船舶的管制

HK.103/3/13/DJPL-18 条例还规定通过港口国控制框架对外国船舶进行检查。

A Port State Control Officer (PSCO)可对悬挂 2006 年 MLC 成员国国旗并从另一国家港口或在另一国家港口之间运营的外国船舶进行检查。

在印度尼西亚,这为相关当局根据适用的海事劳工公约要求和港口国控制程序对停靠印度尼西亚港口的外国船舶进行检查提供了依据。

因此,该规定不仅适用于需要 MLC 认证的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也适用于停靠适用港口国控制框架的印度尼西亚港口的外国船舶。

9. HK.103/3/13/DJPL-18 法规现状

HK.103/3/13/DJPL-18 法规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在雅加达制定,并自制定之日起生效。目前,交通运输部法律文件和信息网记录该规定已生效。

该法规仍然是为其范围内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船舶颁发 MLC 证书的相关技术框架。其实施应与更广泛的印度尼西亚航运框架以及印度尼西亚在 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下的义务一起阅读。

因此,对于船东和运营商来说,合规性涉及维护所需的 MLC 文件、确保海员的相关工作和生活条件继续满足适用的要求,以及维护 MLC 证书所依据的信息的准确性。

MLC 认证框架还应与适用于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的其他船舶认证和监管要求一起考虑。 MLC 证书专门针对海事劳工要求,并构成适用于船舶运营的更广泛合规框架的一部分。

Conclusion

HK.103/3/13/DJPL-18 法规规定了执行 MLC 2006 时为印度尼西亚国旗船舶颁发海事劳工证书的技术程序。该法规涵盖了需要发证的船舶、所需的 MLC 文件、申请和检查程序、临时 MLC 证书以及影响 MLC 证书有效性的情况。

对于从事国际航行的 500 总吨或以上、悬挂印度尼西亚国旗的商船,该法规作为适用的海事劳工合规框架的一部分仍然具有相关性。因此,船东和运营商应确保所需的 MLC 文件和船上条件在整个相关认证期间与适用要求保持一致。

此警报是一系列检查影响印度尼西亚航运、海上运输和物流业务的监管动态的一部分。如果您希望进一步讨论这些进展,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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